地方中心/台南報導
行政院核定調增114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3%,溯自114年1月1日生效。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,因配合薪資管理系統、退撫基金及公保系統程式修改,6月份起薪資依新標準於每月1日發放,至於1月至5月薪資差額補發於5月9日開始發放。
財政稅務局說明,1月至5月調薪差額及考績獎金差額補發,因各機關學校行政作業時間不一,故補發差額案件將隨到隨辦並於5月9日起陸續入帳,透過委託金融機構、郵局轉撥至市府同仁薪資帳戶。至於各類臨時人員(含臨時技術工、臨時司機、臨時游泳池救生員)之調薪案,自1月份起之薪資已採新標準核發,爰無須辦理薪資差額補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