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李文煥
在教育現場,代理教師原本設計的角色,應當是彌補正式教師短暫離職或請假的臨時人力:有人進修,有人育嬰,有人留職停薪,學校需要有人頂替,因此設立代理制度。然而,近年卻出現一種怪異的現象:即便正式教師因退休或調動而空出職缺,學校不但不開正式缺,反而透過校內評議會主張「遇缺不補」,甚至刻意控管正式與代理比例,讓原該長期穩定的教學工作,持續由代理教師承擔。這樣的情況,究竟合理嗎?
教育從來不應該只是經費計算的籌碼。正式教師的存在,不只是編制上的數字,更是教育品質的基石。他們承擔長期教學責任、課程規劃、導師職務與行政協作,都是教育現場不可或缺的角色。當主管機關或校方刻意縮減正式缺,只為了短期「節流」,實際上犧牲的是學生的受教權,以及教育專業的穩定性。
有人或許會辯解:「少開正式缺,聘代理就好,學校仍然有人上課,學生不會少受教育。」但這種說法,忽略了兩個重要事實。第一,正式教師與代理教師在制度上的差異,會直接影響教育的穩定。代理教師多屬一年一聘,沒有長期保障,流動率高,課程銜接與班級經營因此受到干擾。第二,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在工作內容上並無二致,甚至同樣要擔任導師與行政職務,但待遇卻天差地別,這是一種明顯的「同工不同酬」,更是一種制度化的不平等。
我們不能忽略的是,代理教師並非能力不足的「次等教師」。他們大多同樣經過師培,歷經專業訓練,甚至通過教師檢定,唯一的差別只是「沒有考上少之又少的正式缺額」。這種因為名額限制而被區分為「次級」的身份,本質上就是教育政策設計的不公。當國家對代理教師喊出「可以敘薪」的改革口號,等於承認過去薪資待遇過低,是聘不到人的主因。然而,若真誠看待問題,解方並非只是象徵性地提高薪水,而應回到根本:該開的正式缺就要開,該補的人力就要補。
更嚴重的是,若長期以代理人力取代正式教師,不只對教師本身不公,更會導致教育現場的惡性循環。教師的專業本應建立在穩定的職涯環境,若年輕教師多年漂泊於代理體系,看不到未來,他們就會流向補教業、私校,甚至轉行。人才的流失,將使公共教育逐漸淪為「臨時工體系」,最後受害的,仍是我們的下一代。
試想,一位在課堂上盡心盡力的代理教師,他批改作業、設計教材、輔導學生、主持班級活動,與正式教師沒有絲毫差別。但到了月薪、年資與退休制度,他卻被告知「你不是正式教師,待遇不同」。這樣的情況,不只是教育政策的矛盾,更觸及憲法所保障的平等權。當一個國家允許「同樣的工作卻不同報酬」的現象持續存在,這不僅是對教師的不尊重,更是對教育公平的背叛。
我們應該要清楚指出,除非有學生人數大幅下滑、確實沒有編制需求,否則「遇缺不補」的做法,根本不應存在。教育資源不該被當成預算表上可隨意刪減的數字,因為教育不是產業,不是可以任意「人力外包」的領域。教育是一個國家最根本的投資,是對下一代的責任。當我們為了省錢而放棄應有的正式缺,就等於在拿學生的教育權益與老師的專業尊嚴作為交換。
教育政策的制定者與學校評議會,必須認清一件事:教師不是成本,教師是教育的靈魂。今天如果正式缺額被不合理地壓縮,導致教育現場長期依賴代理制度,那不僅是對教師的不公,更是對社會的不負責任。既然各縣市已經逐步承認代理教師該有合理待遇,那麼下一步,更應勇敢面對:把該補的正式缺額補齊,把該保障的教師權益落實。
教育不能斤斤計較於「省錢」。若我們今天容忍「遇缺不補」的氛圍持續擴散,明天失去的,將是年輕教師的熱情,是公共教育的根基,是孩子們應有的學習權利。教育是國家最重要的事業,它不該也不能以省錢為優先。唯有給予教師應有的尊嚴與保障,教育才能走向穩定與長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