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中心/台南報導
臺南市議會臨時會昨 (8) 日進行審計處審核報告,針對議員質詢小二甲土地變更案經發局補充回應說明如下:
本市小二甲土地變更作再生能源係配合中央政策,依中央法令及相關規範核定,過程皆依法進行審理。面對力暘公司或其他廠商之小二甲案件,經發局均秉持「尊重司法、行政中立」立場,本於勿枉勿縱精神,全面配合司法調查,如查有不法,一切依司法判決辦理,撤銷不合規之案件。
有關業者檢附土地使用同意書否倒填日期,涉偽造文書情事,非行政機關在案件審查時有能力調查,關於本案疑義,司法單位已立案審理,倘經司法機關判決違法確定,經發局將依判決結果撤銷案件,以避免貿然撤銷計畫核准函而產生國家賠償情事。
經發局補充,不利耕作區或土地變更作光電設施,兩者適用之法令不同,但依據中央政策均為併行推動,民眾依法都可以向政府申請。經發局及農業局均於相關說明會亦進行宣導,俾利民眾及申請業者知悉不利耕作區位,後續亦會函請再生能源公會宣導會員優先評估設置 。
南市府強調, 小二甲光電案涉及「非都市土地變更」與「再生能源推動」政策,市政府始終本於「兼顧農地永續及綠能發展」政策精神,嚴格依照法令與審查程序執行,過程中也多次與中央機關聯繫確認標準,務求程序合法、實體合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