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記者廖銘瑞/高雄報導】 鳳山分局忠孝派出所於昨(23)日上午11時許接獲報案,稱鳳山區平等路超商及文聖街一帶,有男子持滅火器隨意噴灑。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,惟該名男子已騎乘機車逃離。
經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追查,確認行為人為35歲林姓男子。林男當時騎乘機車前往平等路某超商,下車後突持滅火器朝門口噴灑數秒,隨即離去;隨後又於文聖街朝路邊噴灑,並將滅火器棄置現場。
本案雖未造成人員受傷,超商亦暫不提告,但林男行為已擾亂公共秩序。警方後續將通知林男到案說明,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「藉端滋擾住戶、工廠、公司行號、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」移送裁處,林男恐面臨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萬2,000元以下罰鍰。









